深化“放管服”改革 促进高新区(自贸片区)发展
本网讯(记者李鹏飞)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宜昌高新区(自贸片区)加快建设和发展,市政府日前决定,向宜昌高新区(自贸片区)下放第一批共49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此次权限下放涉及市规划局等9个部门。其中,市规划局将建设规划选址和规划许可等4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及其他类事项权限下放。市国土资源局将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集体建设用地审核等19项权限下放。市住建委下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权限。
市安监局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物品的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备案,危害源、危险区域登记和风险评估等权限进行下放。
市城管委下放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权限。市园林局下放城市绿化建设用地面积核准、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及竣工验收等权限。
市人社局下放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批等权限。市民政局下放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权限。
市移民局下放移民后扶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审批等权限。
市政府要求,相关管理权限下放后,宜昌高新区(自贸片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及时编制完善权责清单,细化管理措施,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市直相关部门要与宜昌高新区(自贸片区)建立有效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工作无缝对接、有序开展,确保不产生监管盲区,确保下放的权力接得住、用得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