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晚报讯 本报记者陈义超通讯员伍公宣
涉毒案件一直是警方重点打击的犯罪行为,一些涉毒人员被抓后,以为对警方只字不提,就能逃脱法律的制裁。“6·26”国际禁毒日将至,昨日,市公安局伍家岗区分局向记者介绍,该分局曾破获数个特大贩毒案,涉案人员虽然是“零口供”,但由于证据扎实,一审判决时被依法判处死刑,“那些心存侥幸的犯罪分子,最终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案例1 从拒不认罪到相互指认
2012年9月,警方获悉,宜昌男子阿龙可能派人前往广东购买毒品,同月21日,在沪蓉高速宜昌段服务区,一辆大客车停下后,两名男子从货厢内拿走行李,正准备离开,埋伏在周围的民警将两人抓获,事后,累计收缴6000多克冰毒等新型毒品,同月27日,根据被抓人员交代,两地警方同时行动,将阿龙及其上线女毒贩小红抓获。
落网后,阿龙认为,他在事发前向小红亲友打款50多万元,无法断定是毒资,整个犯罪过程中自己并未出现,而是要手下采取人货分离的方式运送毒品,因此对参与贩毒一事绝口不提。民警在审讯中,多次向阿龙阐述厉害关系,但阿龙始终认为,只要自己不承认,警方根本无从查起。“这个案子从阿龙的打款记录,到其先期到广州交定金‘看货’,全部的过程和证据我们掌握得十分充分。”参与办案的民警告诉记者,在一审庭审阶段,阿龙、小红等人还对相关笔录翻供。“在得知一审被判处死刑后,阿龙、小红才有所悔悟,不仅主动向警方交代相关案情,还相互指认并供述其他案情,希望获得减刑。”办案民警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零口供”案例,犯罪嫌疑人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
案例2 从“不知道”到提供线索
2015年2月,宜昌人阿瑞从外地购买毒品来宜贩卖,其与湖南的小丽联系,由小丽找“货源”,并在小丽的湖南老家碰头“接货”。
同年2月13日,阿瑞、小丽和朋友阿书从湖南开车携带毒品返宜。途经汉宜高速时,阿瑞让阿书携毒品步行下高速。10多分钟后,阿瑞、小丽被警方拦截。现场虽未搜获毒品,但在进一步调查中,警方从阿书家中将其抓获,并缴获新型毒品麻果、冰毒等2.5千克。
在警方讯问中,阿瑞拒不交代案情,几乎一言不发。阿瑞认为,其贩毒过程辗转三地,警方根本无从查起,对警方的讯问,大多用“不知道”三个字敷衍过去。
其实,缉毒民警对阿瑞贩毒案早已跟踪数月,其分阶段打款给他人“订货”,并在外地“接货”的犯罪证据已全部收集到位。
2016年7月,法院一审判决阿瑞、小丽死刑,两人上诉期间,阿瑞多次向民警表示,愿意主动交代案情。“阿瑞不仅交代了犯罪动机和作案细节,更向警方提供了10多条涉毒线索。阿瑞承认,曾以为作案过程隐蔽,警方无从掌握证据,当看到警方出具的一个个铁证时,才醒悟应该主动交代和积极举报。”缉毒民警表示,对阿瑞的举报,警方认真的进行了研判和调查,阿瑞不知道的是,在他交代之前,其提供线索中的涉案人员,几乎都已被抓获归案。
案例3 落网后主动交代涉案人
“采取‘人货’分离、钱款隐蔽汇兑、运输路线反复变化等方式,都是贩毒人员的惯用伎俩,最终目的都是为被抓后予以抵赖。”缉毒民警表示,在一些贩毒人员被抓后,曾嚣张的表示,警方找不到证据,只要自己不开口,就没法定罪。“这样的想法十分荒唐。”缉毒民警介绍,面对犯罪行为,任何蛛丝马迹都会成为破案的线索。在一些涉毒案件中,为抓捕现行甚至跟踪半年以上,包括嫌疑人的生活起居、作息习惯都在警方掌握中。
2014年,伍家岗警方破获小林贩毒案。小林自驾车走高速公路从外地购买毒品回宜,被警方成功拦截,从车上和其家中搜出2公斤以上毒品,一些用真空包装茶叶作掩护的毒品,最终也被一一发现。
当警方说出前期侦查获取的整个贩毒过程和行车线路时,小林主动交代了犯罪过程及相关涉案嫌疑人,最终,小林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