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晚报讯 (记者金计)今后,满足市民需求的五类公共文化服务,将由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记者昨悉,宜昌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发布,相关资金投入力度将逐步加大。
根据这一方案,具有公共性和公益性,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文化服务,可由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主要包括:公益性文化体育产品的创作与传播;公益性文化体育服务和活动的组织与承办;优秀传统文化与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展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规划、运营与管理;民办文化体育机构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服务。政府指令性演出等文化体育活动不在购买范围之内。
可以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是承担提供公共文化与体育服务职能的各级行政机关,具体包括市、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电、体育等部门,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文化体育群团组织。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以前,根据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部分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暂作为购买主体。
市政府要求,要立足群众需求,建立“自上而下、以需定供”的互动式、菜单式服务模式,到2020年,形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配置机制和供给机制。
市政府表示,要将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逐步加大现有财政资金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力度。今后新增的公共文化服务,凡适于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原则上都要通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