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晚报讯
创业者看这里
担保贷款
宜昌市范围内个体经营毕业3年内大学生≤15万
培训补贴
定点机构免费参加培训补贴标准800-1200元/人
税收优惠
扣减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3年内每户每年限额9600元
求职补贴
毕业年度内贫困大学生每人8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
企业看这里
税收优惠
吸纳失业人员的企业定额扣减营业税等
稳岗补贴
可根据用人情况申请今年人数有所增加
社保补贴
小微企业招录毕业生按实际缴费额补贴
(记者郑岚 通讯员黄荣洁)昨日,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首次集中公布十大创新创业政策,扶持全市范围内有志于创新创业的学生和市民。想当老板,这些优惠新政不可不知。
大学生创业最高可贷15万
城乡劳动者在宜昌市范围内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自毕业学年起3年以内高校毕业生贷款额度不超过15万元;创业行业属于国家限制性行业的(建筑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行业),不予办理。
创业培训也可享受补贴
劳动年龄内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以及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技能时间不少于10天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申请,培训对象免费参加。对已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参训人员,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补贴标准为800元/人。
自主创业人员企业税收有优惠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吸纳失业人员企业可享税收优惠
企业吸纳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则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
稳定就业企业可享稳岗补贴
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是从失业保险基金安排的,用于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保持就业岗位稳定的专项资金。据介绍,宜昌市企业可以根据用人情况申请,其中今年人数比去年有所增加;当年没有裁员;或者裁员比例下降等类型企业分别根据政策可以申请一定补贴。
大学生创业一次性补贴5000元
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宜初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可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有补贴
对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率计算的缴费额的6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可延长至3年。
小微企业招录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可补贴
根据小微企业招录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可按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缴费额给予补贴。截至申报日期实际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期限补贴;实际缴费达到或超过1年的,从实际缴费开始补贴1年。
求职补贴助力贫困高校毕业生就业
根据我市对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政策,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毕业年度内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每人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入驻大学生创业基地可享补贴
对入驻“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孵化的创业企业给予每平方米每天1元的场租、水电费补贴。对每平方米每天场租、水电费用不足1元的,据实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鼓励各类主体投资兴办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对免收创业者场租、水电等费用的省级示范基地,可参照上述标准给予奖励性补助。
此外,根据“宜昌市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政策,宜昌将对入驻市级示范基地孵化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每平方米每天1元的场租、水电费补贴。对每平方米每天场租、水电费用不足1元的,据实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同时,鼓励各类主体投资兴办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对减免创业者场租、水电等费用的市级示范基地,按照10万元/年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