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晚报讯 (记者邹前俊 通讯员岳丽园)市民张女士散步捡部新手机交社区,因手机设有屏保密码,5天过去了手机未响。社工通过刷机打开手机,最终联系失主并归还。昨日,失主李先生致电杨岔路社区社工,再次表示感谢。不过,律师提醒,虽然社工行为是善意的,但擅自刷机不可取,应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7月8日上午9时许,家住夷陵大道234号丰源小区居民张女士来到杨岔路社区,将一部崭新的玫瑰金色VI-VO手机交给社工胡晓燕。张女士称,这部手机是当日清晨6点多出门散步时,在江边集装箱码头附近捡到的,等了一会没等到失主,所以交到社区。
胡晓燕介绍,由于手机设有屏保密码,无法打开查看通讯录,她一直为手机充电使之保持不关机状态,但手机始终没响。7月13日上午,胡晓燕看着静静躺在抽屉里的手机,经与同事们分析,可能失主丢失手机后,已经注销了手机卡,有人提出刷机也许可以找到机主信息。接着,胡晓燕与网格员黄文君到手机店,通过刷机打开手机,查找失主李先生的姓名。回到社区后,通过计生综合信息网与李先生取得了联系。胡晓燕说:“因为考虑到刷机,他系统里面的资料都丢失了,我们联系上他之后,第一时间说明了刷机的事情。”
当天李先生委托家人领回遗失数日的手机,对社工刷机归还表示理解。据李先生讲,7月7日晚上在江边散步,回家后发现手机不见了,这是半个月前花2400多元买的,当时非常着急,但是用家人的手机打了几次始终没人接,以为遭遇扒手找不回来了,次日就补办了一张手机卡。
湖北夷陵律师事务所律师童成祥认为,社工刷机行为虽然善意,但可能侵犯机主的隐私权和造成机主财产损失。因为刷机行为可能导致机主手机信息灭失和信息泄露,被他人获取转载利用后侵犯机主隐私权,手机内交易软件和财产商业信息等一旦被人利用很可能造成机主财产损失。所以在没有取得手机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以任何非法手段获取机主信息都不可取,应当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