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记者李晓璐 通讯员陈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不执行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政策……为规范涉企、涉农、涉民收费,大力清费减负降成本,昨日省物价局通报多起涉企、涉农、涉民等违法违规收费典型案例。
省物价局介绍,经查武汉市江岸区建筑管理站在2015年以后向服务对象收取安全技术服务费及文明施工咨询服务费884206元,违反了《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湖北省省级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清单>和<湖北省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的通知》中关于“自2015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安全技术服务费及文明施工咨询服务费”的规定。2017年1月,物价部门依法全额没收违法所得884206元。
2016年洪湖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违规自立项目向相关企业收取“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技术指导咨询费”337651元,违反了《湖北省价格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五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型收费单位,应当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改变收费主体”的规定。2017年5月,物价部门依法责令该单位清退了全部违法所得337651元,并处337651元罚款。
2016年12月,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售“天玺”2期期房在售楼部张贴的《31号楼价格表》上标示“售罄”,经查证销售记录,该楼实际未销售完,且该公司在售楼大厅接待处公示《天玺价格趋势》标牌,标牌上宣传“……预计房价很快会涨到11600元/㎡”。对商品房涨价趋势,该公司无法提供价格趋势的预测依据。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2017年5月,物价部门责令该单位停止违法行为,依法对该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0元。
另据湖北日报报道
省物价局通报11起乱收费案例
建筑工程领域违规行为最突出
湖北日报讯 (记者刘天纵、通讯员沈佳、实习生何源)昨日,省物价局通报了11起涉农、涉企、涉民违法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建筑工程管理领域违规行为最为突出。
武汉市江岸区建筑管理站违规收取政府明令取消的“安全技术服务费”及“文明施工咨询服务费”总计88.42万元;洪湖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违规向企业收取“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技术指导咨询费”33.77万元;洪湖市建筑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站违规向企业收取“技能鉴定费”33.20万元;洪湖市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违规向企业收取已明令取消的“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服务费”23.87万元。
自立项目是违规收费的主要套路。十堰市渣土管理处擅自出台收费项目收取“建筑装饰装修垃圾处置费”及“建筑渣土处置费”共247.40万元;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自立项目违规收取“标书封面费”1.4万元;浠水县自来水公司对办理过户的用户违规收取“过户费”,对换水表的用户违规收取“周转水表费”,两项违规收费共3.27万元;赤壁市新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对购房业主在办理用电手续时,违规自立项目收取每户50元的“过户费”,开具科目为“工程款”的发票,共计违法所得3万元。
此外,利川市时代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柏杨坝车队,擅自提高农村客运票价;仙桃市道畅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有限公司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收取清障施救作业费、拖曳费;宜昌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售“天玺”2期期房在宣传标语上涉嫌价格欺诈。
目前,省物价局已没收和清退相关单位及企业违法所得,并依据《价格法》进行了罚款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