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高炜)7月19日,市委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意见》,要求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在开启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新征程中作出新贡献。
《意见》指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开启了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新征程,明确提出深化实施“一主两副多极”区域发展战略,要求以增强综合实力、提升城市功能、强化辐射带动为重点,加强宜昌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在全省发展格局中的地位作用。全市上下要勇担政治责任,坚持目标引领,坚定发展信心,把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担当起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重大历史使命,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步伐,不负省委、省政府历史重托和人民群众殷切期盼。
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着力”根本要求,紧紧围绕省委对宜昌提出的“更好发挥省域副中心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建设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世界水电旅游名城”目标要求,推进绿色发展,促进转型跨越,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努力把宜昌建设成为实力更强、能级更大、环境更优、形象更美的省域副中心城市。要抢抓国家加快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中部崛起、自贸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直面差距、坚定信心、勇于拼搏、敢于胜利,在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中有更大作为。
《意见》要求,坚持转型跨越,增强产业支撑力,要千方百计抓项目强投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动能;坚持改革开放,增强创新驱动力,要加快推进关键领域改革,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坚持产城共融,增强城市竞争力,要完善优化城市功能,着力增强城市魅力,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坚持绿色发展,增强生态承载力,要大力实施长江生态修复,狠抓生态环境污染整治,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逐一研究抓落实。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积极搭建干事创业舞台,拓宽优秀干部晋升渠道,建立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弘扬务实重行工作作风,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大力推行去形式化,践行工匠精神,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