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晚报讯 (记者李仁玺 通讯员黄伶俐)市房管局昨日发布消息,今年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将配租房源2821套,同时公布了配租对象及具体条件,下月起开始资格审核。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宜昌市城区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本次配租房源2821套,其中,和塘悦舍65套,东锦苑2756套。今年公租房配租对象主要针对三类人群:城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和城区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城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应同时符合的条件为:具有城区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31982元/年),家庭财产(包括银行存款、基金、股票、车辆、所有权房屋等财产)低于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319820元),家庭财产中无价值达到16万元(以购置车辆发票金额为准)或尾气排量超过1.8L的轿车;在城区没有所有权房屋,或拥有的所有权房屋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三年内在宜昌城区无房产交易或析产记录。
新就业大学生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但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在城区就业的2015年5月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包括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没所有权的房屋;三年内在城区无房产交易或析产记录。
城区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同时符合四个条件的,也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这四个条件为:年满18周岁;与用人单位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在城区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无拥有所有权的房屋;三年内在城区无房产交易或析产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