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晚报讯 (记者陈义超 通讯员赵辰云 朱遂桥)8月9日,伍家岗区人民法院集中对3名醉驾男子因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2至4个月不等刑期的拘役,并处相应罚金。今年以来,该院已受理18起同类案件。

审判现场。记者陈义超 摄
当天上午,3名违法行为人在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警务大队民警陪同下来到法院。法院分别对3人进行审理,分别进行当庭判决,立刻执行。在宣判后,被告人阿龙(化名)当庭落下了眼泪,表示对自己的醉驾行为表示悔过,愿意接受相关判决结果。去年6月,阿龙饮酒后驾车在城区发生交通事故,所驾车辆与相向行驶车辆发生碰撞,事后经检验,阿龙血液酒精浓度达醉驾标准。更让人吃惊的是,其之前已因酒驾接受过处罚。法庭现场,阿龙表示,醉酒驾车不仅危及个人安全,更给他人生命带来威胁,愿意接受审判结果。当庭法官了解到阿龙家人刚刚离世后,表示让其与亲友先行交代相关事宜,再前往服刑。
在法庭外,被告人阿言(化名)的母亲得知孩子判决结果后,赶紧对孩子予以安慰,并现场告诫其好好服刑,谨记酒后驾车的危害和法律后果。
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李伟文介绍,此次宣判的3个案件具有无证驾驶、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0毫克/100毫升以上、造成交通事故等加重处罚的情节,因此,3名被告均被判处实刑。今年以来,该院先后受理18起危险驾驶案件,案件数量较去年略有增加,依法惩处将对酒驾、醉驾等危险行为产生巨大的震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