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黄强 通讯员西公宣
近日,市民杜女士遇到了一件稀奇事,花钱雇律师打官司,律师告诉她,两场官司都胜诉了,可当她拿着两份胜诉的判决书前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才发现法院根本没有立案。
24日,伪造判决书的祝某被西陵警方移送起诉。民警提醒,在雇请律师打官司时,也要擦亮眼睛谨防被骗。
申请强制执行的判决书根本不存在
7月28日下午,西陵区法院法警报警,称有人伪造该院及宜昌中院的民事判决书。
当天上午,市民杜女士拿着两份民事判决书来到西陵区法院,申请法院对被告进行强制执行。工作人员仔细查看这两份判决书后,发现了问题。
据介绍,杜女士手持的这两份判决书,格式和行文没有问题,分别盖有西陵区法院和宜昌中院的公章,但判决书上的公章字样和国徽有些粗糙模糊,公章大小也比法院的公章要大了一圈。工作人员查询判决书上的文号发现,这两份判决书不存在。经询问核实,该院民庭没有法官审理过此案,立案庭根本就没对判决书上的内容进行过立案。
确认两份判决书系伪造后,工作人员立即通知了法警并报警。
收取了当事人的代理费竟然没起诉
授权委托律师打了两场官司,持有的两场胜诉判决书是假的?杜女士大吃一惊。
杜女士说,去年5月,她与一家银行发生纠纷,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对方维权,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男子祝某。祝某自称是律师,经咨询协商,杜女士授权委托祝某作为她的代理人打这场官司,并支付祝某5000元代理费。半个月后,祝某称,西陵区法院已对此案立案,将择日开庭审理,按祝某的要求,杜女士又支付了1800元“诉讼费”。
随后,杜女士多次向祝某询问官司进展。去年9月,祝某称,法院已结束审理并宣判,官司打赢了,并将一份西陵区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交给了杜女士。没过几天,祝某称,被告已向宜昌中院提出上诉,中院将重新开庭审理此案。今年6月,祝某表示,官司再次胜诉,并将一份宜昌中院的民事判决书交给了杜女士。
两场官司都胜诉了,可被告却迟迟没有按照判决执行,多次询问祝某都没有结果,杜女士决定拿着胜诉的判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结果就出现了前文一幕。
接到报警后,西陵警方迅速介入,很快就将祝某抓获。
负责办理此案的民警李瑞告诉记者,37岁的祝某是宜昌人,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后,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曾考过律师资格证没考上。多年来,祝某代理过多起民事纠纷类的案件。近几年,祝某染上了赌博吸毒的恶习,收取当事人的代理费后,没有帮当事人打官司,很快就把钱挥霍一空,如果当事人追问得紧,他就伪造法院公章和法院判决书,交给当事人应付了事。因其接触法律行业多年,伪造的判决书和公章普通人很难分出真假。
雇请律师也要擦亮眼睛
记者了解到,近几年来,假律师案件屡屡发生。2015年11月,一名长阳男子持假律师证,在宜都法院帮人打官司,被法官识破身份当庭抓走。
和杜女士有同样遭遇的,还有4名市民,祝某被警方抓获后,这4名雇请祝某帮忙打官司的市民,有的已收到了祝某送来的假判决书,有的还在等祝某的消息。
“雇请律师也要擦亮眼睛。”李瑞提醒,随着市民的法律维权意识不断增强,遇到纠纷无法协商处理时,很多人都会咨询或雇请律师起诉维权。聘请律师应到律师事务所,看事务所有无执业许可证,确定对方是否是律师身份,查看律师执业证是否是本人,看律师执业证与所在律师所的所名是否一致、注册日期是否过期。需要注意的事,律师执业证的最后一页,有该律师是否受过处罚的记录,受过处罚的,请慎重考虑。
此外,雇请律师应在律师事务所内与事务所签订合同,而不是与律师个人签合同,交纳律师费必须交事务所财务部门,由事务所开具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