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龚昌俊,通讯员谭国荣、胡迪)8月30日,市公安局、市环保局联合召开宜昌“8.24”污染环境案新闻通气会通报,位于宜都市枝城镇的湖北瑞锶科技有限公司废水排放铜含量达到89.8毫克/升,超过国家废水综合排放一级标准(0.5毫克/升)178.6倍,涉嫌污染环境罪。
据介绍,8月17日凌晨,市公安局、市环保局根据群众举报获悉,湖北瑞锶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偷排未经处理的工业生产废水。8月20日凌晨,市公安局环保支队组织精干力量,协同市环境保护监察支队、宜都环境保护监察大队、宜都公安局,对湖北瑞锶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突袭检查,进行现场取证。
8月24日,市公安局对湖北瑞锶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污染环境罪立案侦查,并对该公司负责人王某、陈某及公司安环部负责人杨某、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王某某依法传唤调查。
经查,2016年初,湖北瑞锶科技有限公司建成年产达2500吨的甲磺胺生产线,但该公司只顾企业经济利益,未根据生产增量变化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并非法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通过暗渠排入长江。经市环保局和宜都环保局对抽检水样进行检测,发现该公司排放的生产废水PH值为0.83,呈酸性,且废水中重金属铜含量超国家标准178.6倍。该公司非法排放强酸性含铜生产废水的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
目前,市公安局对湖北瑞锶科技有限公司依法进行查处,王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此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这是市公安局环保支队成立后,以“环保+公安”执法模式办理的第一个涉嫌污染环境的刑事案件。下一步,市公安局、环保局等部门将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加大对污染环境违法行动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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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环保执法 守护绿水青山
本网讯(记者皮亚捷、通讯员夷公宣)8月中旬,夷陵区环保警察大队联合环保部门对全区57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前期整改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所有企业均已整改,未违法使用燃煤。
今年6月20日,夷陵区在全市率先成立环境保护警察大队,多次联合区环保、水利、国土、畜牧、农业等部门,对辖区内环境保护领域的执法问题会商会办,压实环境监管责任,对涉嫌环境污染的犯罪行为集中“精准发力”。截至8月27日,通过大数据排查、群众举报等方式汇集环境污染线索70余条,检查企业140余家,排查环境污染隐患点26处,联合环保、畜牧等部门开展执法17次,侦办涉嫌环境污染刑事案件4宗,查处涉嫌犯罪的企业3家,3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全区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侦破数量从无到有,实现了“零”的突破。
年初,夷陵警方接到省环保督查组移交的湖北中孚化工公司涉嫌污染环境线索后,迅速组织警力联合环保部门开展调查,经数月取证,查明该公司化工部非法处置氟硅酸、尾酸1000余吨,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环保警察大队依法对该公司程某等3名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8月中旬,大队专门邀请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环保厅相关专家和骨干,现场对案污染环境的证据固定和污染鉴定方面进行会商,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在没有设立环保警察之前,环保局工作人员没有强制执法权,在检查过程中,个别企业的工作人员关上门就不让进,并且马上关闭偷排设施或对排放口进行稀释,采集证据相当困难。”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刘宇对此深有体会。
夷陵环保警察大队成立后,充分利用公安机关“点多、面广、线长”的优势,借助基层力量,以内外联动和上下联动的方式,对夷陵区污染源进行精确摸排,准确掌握违法排污企业的生产特性和违法违规特点。
环保警察大队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对于违法排污企业的威慑力更强。执法的关口前移,有效缩短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中间时段,使行政执法和刑事处罚的衔接更为顺畅,让生态文明建设拥有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