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裴姝婧,通讯员李涛、朱慧莹)“当年犯错主要还是因为太年轻,以至于冲动任性……真是要谢谢您们,让我免于起诉,我才有了今天……”近日,兴山县检察院检察官田智黎对5年前办理的不予起诉案件的当事人阿文(化名)进行了回访,阿文激动地说道。
田智黎介绍,5年前,还是未成年人的阿文,参与了一起聚众斗殴事件。按照法律规定,阿文本应被起诉至法院被判处刑罚,但兴山县检察院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启动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办理程序。
办案检察官深入学校开展走访调查,阿文的老师和同学均反映其在校是班干部,一贯表现良好,有望考上大学,如予以起诉将会使其丧失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根据这一情况,办案检察官形成了书面社会调查报告。经集体讨论研究和听取公安机关及被害人意见,兴山县检察院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后,对阿文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了6个月的考察期和相关考察条件。
随后,阿文每月向检察机关上交思想汇报,并认真准备考试,最终以优异成绩考上省内某二本院校体育专业。目前阿文已完成大学学业,顺利进入宜昌市某金融机构工作。
在宜昌市,阿文并不是个例。为了更大限度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检察机关甘当未成年人的“护花使者”,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为抓手,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水平。
近年来,宜昌市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起草《宜昌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实施办法》,为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奠定制度基础。同时,依法全面履行捕、诉、监、防职能,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了更好地办案,今年,宜昌市又全面推行未检专责检察官负责制度,每个检察院未检岗位都有员额检察官负责,并配备了检察官助理。
“除了办案,更重要的是探究如何使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从源头上预防犯罪。”今年上半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组成巡讲团20个,巡讲场次43场,覆盖学校24所,4.6万余学生受益。此外,全市共23名检察官在各个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帮助各学校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
5年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宜昌市未成年人犯罪率连年下降,未成年人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因为工作突出,宜昌市检察院、当阳市检察院、兴山县检察院、宜都市检察院、长阳检察院、伍家岗区检察院、夷陵区检察院等7个集体分别荣获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