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曹宇、通讯员王明铸)有偿补课可被撤销教师资格;推销或变相推销图书、教辅资料或被开除……日前,市教育局出台最严禁令,对教师违规补课、乱收费等严重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
据了解,对查证属实的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处分。涉案教师及其家庭成员参与经营或举办相关校外培训机构的,加重一级处分。
对查证属实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处分。
对查证属实的在职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等财物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处分。主动索要的,加重一级处分。
对查证属实的在职教师向学生及家长推销或变相推销图书、教辅资料、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谋取经济利益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处分。
同时,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查证属实的教师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学校领导及责任人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