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晚报讯 本报记者李仁玺 一个地方上市企业数量的多少,是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如何鼓励宜昌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
记者昨悉,宜昌出台具体实施意见,推出多项“真金白银”举措,市级财政每年将安排5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和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费用补助、奖励和有关优惠政策兑现。
市政府提出,力争到2025年末,全市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公司、场外市场挂牌企业实现总量翻番,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总量的比重超过50%。
打造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宜昌板块”,宜昌正在发力。
企业改制上市
一次性奖励800万元
意见提出,对注册在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下同)的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或香港H股改制上市,由市级财政给予800万元一次性奖励补助。
注册在县市(含夷陵区,下同)的企业在沪深交易所成功上市,由市级财政按照以上标准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对其他经营主体在宜昌,并在境外市场成功上市,且所募集资金70%以上投资宜昌的企业,给予400万元一次性奖励补助。
市外的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香港H股上市公司、其他境外上市公司将注册地迁入宜昌的,视同市内企业首发上市,按照注册地及所属资本市场不同,给予400万元或8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助。
在“新三板”挂牌最高可奖200万元
意见称,对注册在宜昌城区的企业在“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由市级财政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补助;正式挂牌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补助,当年实现股权融资的,再奖励100万元。
注册在县市的企业,由市级财政按照以上标准的50%,针对正式挂牌、当年实现股权融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
市外的“新三板”挂牌企业将注册地迁入宜昌的,视同市内企业挂牌,按照注册地不同,给予50万元或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助。“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上市的,与非挂牌企业上市享受同等奖补政策。
上市企业再融资最高可补助100万元
意见提出,鼓励挂牌上市企业开展再融资。
对市内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新股等方式实施股权再融资且所募集资金的70%以上用于宜昌募投项目的,由市级财政按募集资金规模的5‰给予补助,单个上市公司年度再融资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新三板”及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挂牌企业实现股权再融资,由市级财政按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
股权投资企业落户最高可奖100万元
意见表示,支持股权投资类企业在宜昌落户发展。对在宜昌城区注册设立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实收资本达到5000万元以上,由在宜银行进行托管,且在本市投资1家以上企业的,市级财政按其实收资本的1%、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该企业或其托管公司一次性落户奖励(三峡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参股设立的基金除外)。
对注册在宜昌的各类股权投资类企业,以在宜年度新增投资、带动投资、服务招商引资成效等为指标,建立“宜昌天使”星级评价机制,由市级财政给予10万元至100万元奖励。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最高可奖500万元
意见提出,对在宜昌城区注册设立的金融租赁、融资租赁或其专业子公司,且由在宜银行进行资本托管的,由市级财政按公司实收资本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注册在宜昌的各类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公司购入设备并被宜昌企业租赁使用的,由市级财政按照租赁合同、发票金额的5‰给予租赁企业补贴,单笔最高补贴金额100万元。
资本市场中介机构最高可补贴100万元
意见提出,对于在宜新设证券、期货等市级分公司,税收在市本级的,由市级财政奖励30万元;在城区新设营业部等分支机构,以及具有证券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奖励10万元。
根据资本市场中介机构上市成功率、执业质量、职业道德等综合信息建立中介机构业绩档案,每年择优表彰,给予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经费补贴。
纳入资本市场后备企业库也有奖励
这一意见还提出,要组建全市资本市场后备企业资源库,实施动态管理。对被列为“金种子”、“银种子”等省级上市后备企业,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或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