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检察官办公室,在长航公安局宜昌分局正式挂牌,这也是长江流域首个“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检察官办公室”。当日,该检察官办公室办理了挂牌后的首个案件,对2起涉嫌非法采矿案件的5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为什么要建这样一个办公室?它对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将起到怎样的作用?12月26日记者专访了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颂东。
“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是宜昌唯一受理长江流域‘宜昌——巴东’段环境资源保护案件的基层检察院。”彭颂东说,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案件涉及多个行政执法单位,以及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两法”衔接。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检察官办公室的挂牌,是围绕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模式而建立的新型检警关系,是检察机关触角的前伸,有利于凝聚合力。检察官办公室挂牌的同时,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与长航公安局宜昌分局共同签署了《环境保护办案工作衔接办法》。该办法建立了工作联系、跟踪监督、预防犯罪合作等多项衔接机制,将严厉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犯罪。
彭颂东介绍,该检察官办公室的职责共有5项,包括依法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移送、立案、撤案、办案监督;联合开展环保案件专项工作以及公益诉讼;负责日常联络和信息沟通,协调重大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取证;犯罪预防;总结典型案例,提出检察建议。
彭颂东表示,将以此为起点,对严重危害长江生态环境案件严查快处,以零容忍的态度重点打击水源、空气、土壤等重点领域偷排偷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排放严重超标污染物、无证为他人处置危险物等环境污染犯罪;严惩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等多发高发的破坏资源犯罪。
同时,加快推动渔政行政执法与涉渔领域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充分发挥环境保护检察官监督职能作用,完善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办理机制,探索建立修复性司法、一体化司法、环境资源案件联动、公益诉讼的民事行政检察机制,努力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提供强大的司法保障。
(记者 易玮玮 通讯员 沙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