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87号)和《湖北省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就宜昌市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核查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应试人员可自2018年11月30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和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凡在我市报名参加客观题考试的参考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宜昌市司法局司考司鉴科提出核查书面申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省司法厅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
二、合格分数线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我市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3个县的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5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应试人员达到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以及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应试人员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于2018年12月5日8时至12月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 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于2018年12月20日至12月29日(非工作时间请提前预约),到宜昌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具有2018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四种情形,将户籍迁入我市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可以在12月5日至12月14日向宜昌市司法局司考司鉴科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逾期不予受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三)与本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的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四)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刑事处罚证明。
(五)品行良好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或村委会出具。
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户口簿原件经宜昌市司法局司考司鉴科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办理。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18972002806、6758077。
办公地址:宜昌市司法局(伍家岗区东艳路41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宜昌市司法局
2018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