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袁满,通讯员黄毅、陈月)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宜昌市不断创新节能管理,在全省率先探索用能权有偿使用改革,制定《宜昌市用能权有偿使用办法(试行)》,对高耗能项目能耗实行有偿使用、差别收费,目前已出售用能权35.8万吨标准煤,征收用能权有偿使用费1598万元,收储用能权4.6万吨标准煤,安排用能权收储资金206万元。
近年来,我市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强化政策激励、严格节能监督检查,重点领域节能成效明显。强力推进工业节能,全市38家煤矿全部关闭,退出产能303万吨,宜都兴发化工公司料浆法磷酸一铵等一批工业产品获能效“领跑者”标杆称号;积极推进建筑节能,2018年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建设绿色建筑358万平方米,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出台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意见、装配式建筑工作意见;组织实施交通节能,出台中心城区绿色交通专项规划,加快建设船舶岸电设施;着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2018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2.7%以上,人均用水量下降3.8%以上;开展农业农村节能,2018年全市农村完成清洁能源入户15300户;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在大型综合商业中心推行纸质购物袋,成功争创3个国家“5叶级绿色饭店”和2个国家“4叶级绿色饭店”。
据悉,2018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4.48%,超额完成省下达下降3.2%的目标任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十三五”累计下降15.51%,完成“十三五”节能目标进度的91.24%,节能降碳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