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田小春、通讯员宋成梓)6月24日,市住建局召开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对宜昌市《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行介绍。宜昌市将大力支持企业资质升级,对于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的企业,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奖励,晋升为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一级的企业,也将分别获得5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
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达到804家,包括7家在宜央企和797家其他企业。2018年,全市建筑业产值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意见》指出,计划到2021年底,我市建筑业总产值将达到1500亿元以上,从业人员超过20万人;力争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达到4家,一级总承包企业达到30家,二级总承包企业达到130家。年产值100亿元以上的建筑企业将达到3家,年产值突破50亿元至100亿元之间的企业6家。届时,全市装配式建筑将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20%,省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达到2家;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
围绕扶持企业做优做强、推进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市场发展环境、提高质量安全水准、完善保障工作机制等问题,《意见》明确了20条具体工作措施,分别给予不同的扶持政策。
年产值达50亿元以上的龙头骨干企业,以2018年度实际纳税额中的地方可用财力部分为起点,逐年同比增幅超过10%以上的部分作为市政府产业扶持专项资金拨付给企业。市政府将按年度视情况评选“宜昌建筑企业十强”,对相关企业实施信用评价加分、按规定减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激励政策。总部迁入我市的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2019至2021年每年实缴纳税总额中的地方可用财力超过300万元的,2019年、2020年将分别按地方可用财力部分的30%、20%给予企业奖励。
建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获得“鲁班奖”的总承包企业将获得5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优质工程的企业将获得30万元奖励;获得省优质工程“楚天杯”的企业将获得10万元奖励。 |